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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联合召开低保领域“微腐败”问题“以案促改” 警示教育大会

更新时间:2020-10-07 17:24 浏览量:1949 信息来源:通河县纪委监委


       8月19日,通河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联合组织召开了低保领域“微腐败”问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局有关领导,八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及民政助理,全县82个行政村书记,通河镇4名社区书记共112人参会。
清廉通河


       警示教育大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曝光156起农村低保“微腐败”》和《2017年以来党员干部因低保问题受处分情况》警示教育专题片,部分受处分人员上台谈了思想认识,先进典型祥顺镇介绍了工作经验,县社会救助中心主任作了表态发言,县民政局局长作了表态发言。

       县民政局局长就强化社会救助监管提出三点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认识,正视问题。对审核中发现社会救助对象死亡、多领、冒领保障金,收入或财产超标动态调整不及时的问题,暴露出动态监管不到位,我们必须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完善监管,强化整改,明晰责任,确保社会救助精实准,发挥好救助效能。二是强化责任,有效整改。强化县、镇、村(社区)三级监管责任,建立责任管理体系,层层压实责任,明晰责任;做实基层网格化,主要是村和社区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做到监管及时,上报及时,动态调整及时;及时下发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方案,落实当月发现当月整改,落实分阶段整改。三是强化机制,长效管理。落实“六精准”机制,落实上下“两条线”管理机制,研究数据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监督机制,探索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民政局作为责任主体,将借此次警示教育大会之机,肩负起工作主责,举一反三,深入研究监管机制,不断强化整改,确保社会救助精实准,切实发挥救助实效。

       本次警示教育大会,充分利用民政系统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深刻的剖析,既展现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轨迹,又深刻剖析其走向违纪的原因,同时指明案件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使警示教育对民政系统有震动、对工作人员有触动、对今后工作有推动,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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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通河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对民政系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总书记强调,社会保障发挥着“社会稳定器”作用。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根本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二是以案为鉴,牢记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县民政部门及镇、村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努力把这项体现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好事做好,让百姓放心,让群众满意。三是改进作风,强化管理,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在低保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现规范管理,使低保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来发挥更大的社会效应和民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