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30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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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通河县纪委监委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市纪委监委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部署,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执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警示震慑。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准确把握五一、端午节日特点,认真谋划部署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各项工作,细化举措、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将从严抓作风一贯到底。各级党组织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突出监督重点,做到精准监督。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发挥“室组地”联查联动作用,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夜查互动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酒水等问题,深入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三、形成监督合力,从严从快查处。市场监管、税务、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加强对高档烟酒茶、粽子等礼品价格、销售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防止诱发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干部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对于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规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四、聚焦疫情防控,持续开展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坚持节日期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盯住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营业大厅、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外卖小哥、出租司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快递物流、进口冷链等重点防线,疫苗接种、院感防控、核酸检测等重点环节,注重发现防控不力的深层次和共性问题,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要立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为全县人民建立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1-12388,接受全县人民监督。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能力作风建设的要求,根据省、市纪委监委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部署,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执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警示震慑。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准确把握五一、端午节日特点,认真谋划部署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各项工作,细化举措、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将从严抓作风一贯到底。各级党组织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突出监督重点,做到精准监督。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等易发的“节日病”,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发挥“室组地”联查联动作用,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夜查互动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围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酒水等问题,深入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三、形成监督合力,从严从快查处。市场监管、税务、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加强对高档烟酒茶、粽子等礼品价格、销售情况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防止诱发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干部群众反映、媒体披露、监督检查发现的节日“四风”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置。对于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把握执纪尺度,特别是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规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四、聚焦疫情防控,持续开展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坚持节日期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放松,压紧压实防控责任,盯住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营业大厅、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外卖小哥、出租司机、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快递物流、进口冷链等重点防线,疫苗接种、院感防控、核酸检测等重点环节,注重发现防控不力的深层次和共性问题,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坚决纠治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要立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为全县人民建立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1-12388,接受全县人民监督。
通河县纪委监委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