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4-03 15:06
浏览量:4604
信息来源:通河县纪委监委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2022年清明节将至,鉴于当前疫情形式严峻,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活动,营造平安、文明节日氛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严明节日纪律。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纠治“四风”和清明祭扫等工作。严明纪律规矩,提醒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文明祭扫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不文明祭祀行为,当好新风正气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县疫情防控工作成员单位落实好责任分工,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56号公告》和《通河县清明节文明祭祀(扫)公告》有关要求,既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做好清明祭扫工作。
二、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将紧盯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等活动,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等清明节“小长假”期间易发问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相互配合,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化风成俗。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51-12388,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持续严肃执纪问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宿等制度。各职能部门对于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快速反映、稳妥处理。县纪委监委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履职不力、失职失责,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通河县纪委监委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