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1-02 09:14
浏览量:2015
信息来源:通河县纪委监委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相关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和“舌尖上的浪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通知如下:
一、压实政治责任。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重要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把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带头抵制餐饮浪费,杜绝“节日腐败”。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对照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守牢纪律底线,清正廉洁过节。
二、严明节日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廉洁建设,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带头落实疫情管控要求,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决破除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名贵特产类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他人借用车辆;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培训、考察、研讨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接受健身、娱乐等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转嫁相关费用;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要督促辖区各党委(党组)、工委“一把手”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
三、强化监督检查。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委将通过下发通知、廉洁提示、受理举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监督主动性、时效性。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担起属地责任、主体责任、行业责任、岗位责任;着力发现和查纠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以及民生领域、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节日期间易发“四风”问题和常态化疫情管控“六项措施”,落实食品安全检查、聚会聚餐聚集风险排查等重点问题,盯住景点景区、娱乐场所、内部食堂、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医院药店、餐饮店、早夜市等重点场所和防疫消杀、人员排查、“手递手”转运、集中隔离、院感防控等关键环节,坚决纠治“节日腐败”。元旦、春节两个节点,县纪委监委将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并受理群众举报。
四、严肃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以严明的纪律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办、从重处理;对隐形变异新动向密切关注,露头就打;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长期从严、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式和要求,紧盯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纠“四风”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和纠治在疫情防控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把解决问题同整章建制结合起来,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推进我县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57436060,57436025。
通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