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公告
更新时间:2020-12-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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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通河县纪委监委
为打造亲清政商关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整治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一、监督内容
(一)在承揽工程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招投标等方面直接或间接插手,搞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权钱交易。
(二)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承揽项目等提供优惠、便利,获取非法利润;以他人名义经商、隐藏身份操纵经营。
(三)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方面说情打招呼,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四)在企业兼职取酬,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企业商品或服务;搞“合作投资”“期权腐败”, 参股或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证券等。
(五)新官不理旧账,对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不担当、不负责、不处理,推诿扯皮。
(六)不讲诚信,规划、行政决定等随意变更,涉企政策不落实,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
(七)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企业和群众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服务不优、庸懒散拖,对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久拖不决;利用职权勒拿卡要、以权谋私。
(八)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或对企业故意刁难。
(九)司法执法不公,执法行为不规范,冷横硬冲;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法院执行工作中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执行。
(十)其他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12388
电子邮箱:hrbqzly@163.com
信件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35号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二)通河县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0451-5743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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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