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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纪委开展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更新时间:2020-10-06 20:27 浏览量:1934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纪委监委

     
     “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和“舌尖上的浪费”,以良好作风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哈尔滨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久久为功、须臾不松。督促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带头抵制餐饮浪费,杜绝“节日腐败”。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曝光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守牢纪律底线,清正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决破除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肃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餐饮浪费、违规吃喝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公款相互宴请、违规吃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值班值守脱岗、空岗、漏岗。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商务、税务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坚持靠前监督,开展提醒谈话,重点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内部食堂、接待场所等部门负责人,督促把好第一道关口。坚持精准监督,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聚焦各级党政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紧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食堂、接待宾馆、商场超市、景点景区等重点场所,坚决纠治“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本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严格实行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妥善核查处置,第一时间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