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林草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更新时间:2024-11-2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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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与公安、林草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为建设绿色龙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伊春市政协原二级巡视员杨军侵吞国家林业补贴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9年,杨军任伊春市红星区区长、红星林业局局长等职务期间,采取虚增人员数量、虚列工资补助、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侵吞森林抚育、造林绿化、苗木采购等林业补贴资金8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杨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杨军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龙江森工集团八面通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经营所所长赵孝滨对森林资源管护不力问题。
2023年2月,赵孝滨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不到位,日常巡查巡护不及时,未发现施业区内378株、236立方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紫椴被违法采伐,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损失。2024年5月,赵孝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孙吴县林业局原副局长刘清武违规经营苗木等问题。
2014年至2019年,刘清武利用分管村屯绿化职务便利,以亲属名义违规经营苗木,多次要求下属单位购买其销售的苗木17.6万株;将下属林场5000亩森林抚育、2000亩林木补植项目指定其亲属承揽,获利共计42.5万元。刘清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刘清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贾秋华包庇纵容非法采矿行为等问题。
2019年至2024年,贾秋华分管执法监察工作期间,纵容某企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矿,审计、环保等部门检查前向该企业通风报信,帮助逃避监管,先后9次收受“好处费”25.7万元。贾秋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贾秋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绥棱县林草局副局长赵钰枢敷衍整改问题。
2023年5月,赵钰枢负责审计反馈“未按时完成2020年至2022年更新造林任务64.5亩问题”整改工作,对基层报送情况审核把关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在32.6亩更新造林任务未完成情况下,先后2次向上级审计部门报告整改完成,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赵钰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贪污侵占、滥权妄为,有的违规经营、“靠林吃林”,有的监管缺位、包庇纵容,有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监管责任缺失,作风不严不实,甚至顶风违纪违法,破坏了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必须坚决纠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林草资源,建设好绿色龙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建设绿色龙江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理念,加大林草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厚植龙江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聚焦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扎实推进林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为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伊春市政协原二级巡视员杨军侵吞国家林业补贴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9年,杨军任伊春市红星区区长、红星林业局局长等职务期间,采取虚增人员数量、虚列工资补助、签订虚假合同等手段,侵吞森林抚育、造林绿化、苗木采购等林业补贴资金8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杨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杨军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龙江森工集团八面通林业局有限公司新兴经营所所长赵孝滨对森林资源管护不力问题。
2023年2月,赵孝滨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不到位,日常巡查巡护不及时,未发现施业区内378株、236立方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紫椴被违法采伐,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损失。2024年5月,赵孝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孙吴县林业局原副局长刘清武违规经营苗木等问题。
2014年至2019年,刘清武利用分管村屯绿化职务便利,以亲属名义违规经营苗木,多次要求下属单位购买其销售的苗木17.6万株;将下属林场5000亩森林抚育、2000亩林木补植项目指定其亲属承揽,获利共计42.5万元。刘清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刘清武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贾秋华包庇纵容非法采矿行为等问题。
2019年至2024年,贾秋华分管执法监察工作期间,纵容某企业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采矿,审计、环保等部门检查前向该企业通风报信,帮助逃避监管,先后9次收受“好处费”25.7万元。贾秋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贾秋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五、绥棱县林草局副局长赵钰枢敷衍整改问题。
2023年5月,赵钰枢负责审计反馈“未按时完成2020年至2022年更新造林任务64.5亩问题”整改工作,对基层报送情况审核把关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在32.6亩更新造林任务未完成情况下,先后2次向上级审计部门报告整改完成,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赵钰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贪污侵占、滥权妄为,有的违规经营、“靠林吃林”,有的监管缺位、包庇纵容,有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监管责任缺失,作风不严不实,甚至顶风违纪违法,破坏了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必须坚决纠治、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林草资源,建设好绿色龙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建设绿色龙江部署要求,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理念,加大林草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厚植龙江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聚焦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执法,扎实推进林草领域问题集中整治,为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